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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

作者:徐毅森 来源: 发表日期:2018-01-25 

大同市共有12个县级行政单位,按2016年年底统计,有6个县级行政单位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包括6个国家试点)。2015年9月,南郊区、新荣区2个县(区)实施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未申请地方试点县;2017年9月左云县、开发区2个县(区)实施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上4个县(区)正在申请地方试点,截至2017年年底,我市10个县级行政单位实施了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包括6个国家试点,4个地方试点)。目前,营养改善计划共覆盖义务教育学校591所,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141096名,其中国家试点县共覆盖义务教育学校471所,受益学生109951名;地方试点县(正在申请中)共覆盖义务教育学校120所,受益学生31145人。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12号)精神,2017年,我市各试点县切实落实地方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切实改善了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在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继续推进国家试点县工作长效机制。

我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6个国家试点县浑源县、大同县、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均执行政府负责,教育、财政、发改、农业、工商、质监、卫生、食药、审计、宣传等各相关部门联席决策制度,营养改善计划相关问题均由政府分管县长牵头研究解决,并不断完善营养餐采购、食堂管理、专项督查等各类长效机制。

2、启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7年,国家教育部督导局和省教育厅各级领导对我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多次调研,支持鼓励我市作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城市,先试先行。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启动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并做为全市改善贫困地区学生上学条件、提升贫困学生的学习水平的民生实事之一。7月份,我市在国家集中联片贫困县(区)实施国家试点的基础上,非贫困县(区)左云县、南郊区、新荣区、开发区先后出台了县(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在本区域实施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状况得到改善,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

二、典型经验与做法

1、以问题作为导向,推进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化。

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我们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推进我市营养改善计划工作。2017年开学初,市营养办对全市各县(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浑源县因资金到位滞后,招标工作在开学前无法完成,导致学校开学将不能按时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我们责令县营养办立即整改,浑源县通过研究决定,让原供货企业进行供货,直到招标结束后,由新的中标企业接续为其供货,及时弥补了可能存在的供餐空档。阳高县二中食堂为1479名学生提供免费早餐,长时间将袋装榨菜做为营养餐补充成分,不能达到学生营养健康的需要,我们责令学校立即整改,阳高县营养办帮助学校重新调整了营养食谱,学生营养得到真正改善。天镇县六中为了补齐每生每天4元营养餐标准,学期周末给15名学生发放生鸡蛋,我们责令学校重新调整了食谱。通过检查这种方式,以点带面,我们要求县级营养办自查范围达到所辖学校全覆盖,存在问题立即整改。以问题为导向,极大地推进了我市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加规范了各试点县工作的实际操作。全市学校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面没有出现任何纰漏。

2、把公平作为核心,扩大营养改善计划受助面。

我们通过各种检查监测发现,享受膳食补助的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水平明显好于非贫困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水平。市教育部门牵头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明确将营养改善政策惠及范围由贫困县(区)逐步拓展到非贫困县(区),惠及对象由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向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延伸。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2017年秋季开学,灵丘县为6696名镇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了膳食补助,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标准。非贫困县(区)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开发区正式实施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31145人。截至2017年底,我市已达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三、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不能达到供餐形式以食堂为主的工作要求。我市国家试点县供餐学校共471所,其中企业供餐学校253所,食堂供餐学校218所。一是部分县(区)山区学校分布点多面广,小规模学校学生以走读为主;二是部分县(区)寄宿制学校少,以走读生为主学校没有建设食堂;三是部分寄宿制学校虽有食堂,但容量不足,设施设备相对落后,难以为全部学生提供就餐需要。

2、非贫困县(区)膳食补助不能达到国家试点县标准。我市非贫困县(区)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主要以学生营养牛奶课间加餐,平均每生每天2元,不能达到国家试点县每生每天4元的执行标准。

3、兼职人员待遇难以解决。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部分供餐学校需要由教师进行兼职管理与服务,这无形中增加了教师的工作负担,长年累月,教师兼职叫苦不跌。

4、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开展比较困难。目前,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没有一套成熟的办法和体系,而学校仅对学生的身高、体重等体质状况进行测监,难以完成对学生的健康状况的全面监测。

四、2018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继续强化对各试点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管,不断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

2、进一步扩大食堂供餐比例。2018年,我市国家试点县规划建设食堂共9所。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批示精神,推进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3、进一步扩大受助学生范围。我市城区、矿区和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也正在积极筹备,初步拟定2018年开始正式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争取“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在我市全面铺开,达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全覆盖。

大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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