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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徐毅森 来源: 发表日期:2023-06-16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市直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大同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4日


  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8号)和《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同教基〔2023〕9号)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强力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扎实推进依法办学,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突出标本兼治,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

  二、招生体制

  市教育局宏观管理,各相关县区组织协调有关学校密切配合,学生和家长有序参与,市直学校依据招生政策组织招生。

  三、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制定解释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方案、审核学校招生计划,维护管理网上报名系统及指导协调招生分配全过程,同时统筹协调未被各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招生学校负责政策宣传、学生房户等手续的现场资格审查、招生录取等工作;相关小学负责为本校毕业生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协助学生家长进行网上报名,配合各招生学校宣传招生政策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方案上报

  招生学校须在6月21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网上报名

  1.小学学校

  凡是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自己的房、户、居住证等条件和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大同市基础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自行网上报名。

  2.初中学校

  由学生家长根据自己的房、户、居住证等条件和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集中报名。其中市直、平城区、云冈区(云冈区区属中学对口小学校除外)、开发区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集中报名。在上述区域以外小学就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个别报名手续。

  有条件的小学可组织学生家长统一进行网上集中报名;条件不具备的小学可对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后,由家长登录大同市基础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自行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大同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http://121.30.200.74:5080/index.jsp)。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4.报名时间

  ①小学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7月7日

  ②初中

  集中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7月6日

  个别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

  (三)审验

  1.审验时间

  各初中学校现场审验及补验复核在2023年7月3日—7月21日完成。各小学学校现场审验及补验复核在2023年7月10日—7月21日完成。各县区参照执行。

  2.审验组织

  公办学校自行组织、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人现场审验其学籍、户籍、住房手续等,并予以登记备案。小学审验范围为参加本校集中报名的适龄儿童,初中审验范围为参加本校集中报名和个别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3.审验需提供的手续

  ①学生户口簿;

  ②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

  ③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

  ④参加初中学校个别报名学生除提供上述所需的手续外,还需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信息明细》、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等信息。

  4.其他情况说明

  ①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补验。

  ②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③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经户政、房管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相关学校录取资格。

  ④不得要求提供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包括: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随迁子女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时限要求不得超过6个月。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四)录取

  1.为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阳光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依照本校所在学区范围和招生录取条件,结合本校当年招生规模轨制,合理确定录取梯次,按照梯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2.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基本条件为:

  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期限为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学校学区内的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三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

  具体录取梯次顺序为:

  ①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学生。

  ②房户时间不足的学生。即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房、户迁入时间不足。

  ③单迁户学生。即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学生户口没有随同父母。

  ④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分两种类型,依次为: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学区但属于招生学校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招生学校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

  ⑤有户无房学生。学生户籍在学区,但无正式房产手续。

  ⑥挂靠户学生。即户籍落在其他亲友户口上。

  ⑦无房无户学生。房户均不在市直学校所在行政区域但具有市直学校所在辖区居住证(居住卡)的随迁子女。

  ⑧与该校学区有关的其他类别学生。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所属地或监管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大同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教字〔2021〕54号)和《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同教基〔2023〕9号)执行,电脑随机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2023年7月25日。

  4.关于部分学校的录取作如下说明:

  ①住房在大同一中学区但不符合大同一中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以根据自己住房位置,到以下学校审验资料:

  大同一中学区内,迎宾街以南的可以录取到大同十一中;迎宾街以北的,可以录取到北岳中学。

  ②住房在大同二中学区内学生,可以录取到北师大大同附中或大同铁一中。

  ③大同三中学区范围内,西环路以东北,云中路、大庆路以东南,迎宾街以南,魏都大道以西,南环路以北区域,且符合大同三中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的升学意愿,可以由大同三中录取,也可以由大同六中录取。

  ④西环路以东,平城街以南,魏都大道以西,清远西街以北区域符合报名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的升学意愿,可以由大同七中录取,也可以由大同六中迎春校区录取。2024年起,该区域范围内的学生由大同六中迎春校区录取。

  ⑤住房在大同六中迎春校区、大同七中学区内学生,可以录取到大同十中。

  ⑥大同十二中学区范围内,御河西路以东,联络规划路一以南,滨河路以西,京包铁路线以北区域,且符合大同十二中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的升学意愿,可以由大同十二中录取,也可以由大同北岳中学录取。

  ⑦在配建学校建成前,文瀛南路以东,恒安街以南,柳莺路以西,开源街以北区域,符合报名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学生,可根据学生家长的升学意愿和学校的学位情况,录取到大同二中、北师大大同附中、大同铁一中、大同市实验中学。

  ⑧大同北岳中学学区范围内,北苑路以东,京包铁路线以南,御河西路以西,平城街以北区域,且符合大同北岳中学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的升学意愿,可以由大同北岳中学录取,也可以由大同四中录取。

  5.市直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在学区内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本校应届小学毕业生可以对口直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五)补报志愿

  参加公办学校集中报名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手续审验及录取。具体时间:参加公办学校集中报名未被录取学生补报志愿:2023年7月24日-7月25日,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学生补报志愿:2023年7月26日-7月27日。

  (六)照顾政策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大同市双拥政策相关规定,具有所属部队团级单位以上政治处(部)出具的军人子女证明,及父(母)有军官证和军人保障卡的军人子女(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可以结合学生和家长的升学意愿,经市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8号)精神,根据《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同教基〔2023〕9号)要求,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可以结合家长的升学意愿,经市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凡属市委、市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相关人员子女可由市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在平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市社会福利院孤儿,经市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5.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随班就读。

  (七)录取结果公布

  1.学生家长可通过登录“大同市基础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新生入学须知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在8月8日前完成。

  3.每位家长需按时按要求送子女到录取学校报到。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要向录取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限为一周。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五、学情监测

  (一)初一新生学情监测于8月16日统一进行。初中学校在本校设置考点。

  (二)学情监测科目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道德与法治、科学)四科,由市教科研中心统一命题、制卷、成绩统计、质量分析和编排考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均衡编班

  (一)2023年的电脑均衡编班工作,仍实行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办法进行。公开编班统一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9时。各学校严格按照新生录取名单、学情监测成绩等组织编班。编班时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学生家长、新闻媒体记者等参与现场监督,分班结果当场公示,确保学校编班的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编班结果公平公正。届时,市教育局要组建巡视检查组,对各学校的编班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二)为确保各学校编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均衡编班工作实施方案,于2023年8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三)各学校要在学生家长等有关人员监督下组织进行座位分配并在教室适当位置张贴座位排列图。初次分配座位时原则上按照学生身高排列,以后要定期平行移动。各班级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座位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经核实后作出是否准予调整的决定。

  七、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注册学籍时要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结果公正。招生录取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招生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确定专门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精心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专门成立大同市2023年市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各招生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以确保整个招生过程严谨有序,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二)跟踪报名情况,及时掌握流向。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学生流向。各县区及市直各小学要利用网上招生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本县区、本学校所属每一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升学去向,对未报名和未报到学生,要做到招生政策重点宣传,学生流向重点关注。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未报到学生,对未注册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和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

  (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阳光招生。市直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招生政策、招生方案及网上报名、录取工作流程的宣传,着力增强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回应社会关切。

  (四)严格纪律约束,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纪律底线,主动接受家长、社会舆论监督。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政策规定,做到查验认真细致,登记一丝不苟,审核准确无误,结果公平公正。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招生,严禁提前招生、考试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要明确分工,明晰责任,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如发现任何徇私舞弊、顶风违纪以及扰乱招生录取工作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附件:

  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

  日 程 安 排 表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3月-5月

完成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报的程序编制;进行网上报名试运行,完善程序。

5月

研究起草《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6月初

出台《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学校招生方案,审批学校招生计划。

6月25日—7月6日

初中集中报名。

7月10日—7月14日

初中个别报名。

6月26日-7月7日

小学网上报名。

7月3日—721日

初中学校现场审核及补验复核学生房户等手续,确定录取新生。

7月10日—7月21日

各县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审验参加民办初中个别报名学生和参加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学生的房户等手续。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7月10日—721日

小学学校现场审核及补验复核适龄儿童房户等手续,确定录取新生。

7月25日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7月26日-7月27日

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学生补报志愿。

7月28日前

统筹协调未被各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事宜。

8月8日前

各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须知。

8月15日上午

召开各有关初中小学校长会议,通报总结2023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学情监测相关事宜。

8月16日

初一新生学情监测考试。

8月17日—8月22日

组织阅卷、登分、成绩分析。各校报送均衡编班方案。

8月23日上午9时

各学校公开举行新生电脑均衡编班。

8月24日

阳光编排座位,并张贴座位排列图。

9月上旬

新生学籍注册。

9月底

各县区及市直小学上报未报名和未报到学生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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