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广灵县出台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1、全县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统一在7月11日开始,到 7月20日结束。
2、8月29日,全县统一时间进行均衡编班,举行编班仪式。
二、生源范围、轨制和招生对象
1、广灵一小集团校东校区(六轨制):
生源范围:广泰街南木槽涧河以东、广泰街北滨河西路以东、广益路以西范围内具有壶泉镇及壶泉镇相关村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或父母在县城务工、经商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的,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包括:南汇村、新东台村、新三庄村一部分、新沙河村一部分、蕙花村一部分及该范围内居民小区)。
2、广灵一小集团校西校区(四轨制):
生源范围:圣泉路(翟疃道)、工字路、交通局巷以西范围内具有壶泉镇及壶泉镇相关村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或父母在县城务工、经商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的,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包括:西关村、西河洼村、合新村、沙岭村、尚疃村、田窑村、榆林堡村、张庄村、白家坟村、城新村一部分、南关村一部分及该范围内居民小区)。
3、壶泉小学集团校南校区(六轨制):
生源范围:圣泉路(翟疃道)、工字路、交通局巷以东,壶泉北路以西、广泰街南木槽涧河以西范围内具有壶泉镇及壶泉镇相关村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或父母在县城务工、经商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的,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包括:商村、沙河村、稻地村、三庄村、东台村、集兴疃村、北道岩村、北关村、白家坟村、城新村一部分、南关村一部分、蕙花村一部分及该范围内居民小区)。
4、壶泉小学集团校北校区(二轨制):
生源范围:壶泉北路以东,广泰街北滨河西路以西范围内具有壶泉镇及壶泉镇相关村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或父母在县城务工、经商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的,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包括:新三庄村一部分、新沙河村一部分及该范围内居民小区)。
5、广灵三中(十二轨制):
生源范围:
具有壶泉镇河北片,木槽涧河以西范围内各村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或父母在县城务工、经商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的小学毕业生。
6、广灵六中(小学三轨制,初中六轨制):
生源范围:
小学生源范围:广益路以东范围内具有壶泉镇及壶泉镇相关村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或父母在县城务工、经商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的,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包括:西河乡村及该范围内居民小区)。
初中生源范围:具有壶泉镇河北片,木槽涧河以东范围内各村户籍及蕉山乡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或父母在县城务工、经商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的小学毕业生。
7、广灵五中(六轨制):
生源范围:
(1)壶泉镇河南片各村户籍及宜兴乡、蕉山乡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或父母在县城务工、经商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的小学毕业生;
(2)在县城有固定住所,按照就近原则可自愿选择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8、其它初中(含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制学校、小学的招生范围是本服务区域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网上报名和审验
1、义务教育学校的报名、录取等招生工作一律通过大同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时,先由学生或家长携带报名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学生或家长按照报名流程现场登录大同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学生或家长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现场协助学生或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并及时把登记注册号告知学生或家长,让家长上网查看录取结果。学生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时请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2、报名资格审验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生户口簿;
(2)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相关手续;
(3)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
(4)初一报名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初中学校个别报名学生除提供上述所需的手续外,还需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信息明细》、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等信息。
(6)因广灵一小集团校东校区和壶泉小学集团校北校区生源范围都涉及新三庄村一部分和新沙河村一部分,广灵一小集团校东校区和壶泉小学集团校南校区都涉及蕙花村一部分,广灵一小集团校西校区和壶泉小学集团校南校区都涉及南关村一部分、城新村一部分,学校招生时依据家长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无法鉴定具体家庭住址的,报名时需要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具体家庭住址证明。
3、其他情况说明
(1)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补验。
(2)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3)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经户政、房管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相关学校录取资格。
(二)照顾政策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大同市双拥政策相关规定,具有所属部队团级单位以上政治处(部)出具的军人子女证明,及父(母)有军官证和军人保障卡的军人子女(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可以结合学生和家长的升学意愿,经县教科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根据《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同教基〔2023〕8号)要求,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可以结合家长的升学意愿,经县教科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凡属县委、县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相关人员子女可由县教科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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