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大同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全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逐步实现入学“一网通办”;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扎实推进依法办学,突出标本兼治,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及房户一致优先入学原则,结合我县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提前招生或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二)动态划片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学校分布、校际均衡及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核定招生计划,明确小学、初中招生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全覆盖。
(三)均衡发展原则。各学校要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班容量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大班容量。
三、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解释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方案、审核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入学资格网上审验,维护管理网上报名系统及指导协调招生分配全过程,同时统筹协调未被各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招生学校负责政策宣传、学生房户等手续的审验、录取等工作。各毕业小学校负责为本校毕业生提供相关报名信息,配合做好各初中招生学校宣传招生政策等工作。
四、生源范围
1.实验中学(小学四轨制、初中六轨制)
(1)圣泉路(翟疃道)、工字路、交通局巷以西范围内具有壶泉镇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且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
(2)在县城有固定住所,按照就近原则可自愿选择就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
2.壶泉小学(六轨制):
圣泉路(翟疃道)、工字路、交通局巷以东,木槽涧河以西范围内具有壶泉镇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且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广灵三中(十二轨制):
圣泉路(翟疃道)、工字路、交通局巷以东,木槽涧河以西范围内具有壶泉镇户籍、宜兴乡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的小学毕业生。
4.广灵一小(六轨制):
木槽涧河以东、广益路以西范围内具有壶泉镇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且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5.东方红小学(六轨制):
广益路以东范围内具有壶泉镇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同时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的,且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6.广灵六中(十二轨制):
木槽涧河以东范围内具有壶泉镇户籍、蕉山乡户籍,父母在该学区范围内购房固定住所在该服务区的小学毕业生。
7.其它乡镇初中、九年制学校、小学:
招生范围是本服务区域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
五、招生工作安排
(一)学校制定方案
各学校要根据县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轨制和划定的招生片区,按照时间节点和招生政策,规范、有序开展2024年招生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具体招生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招生学校须在7月1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交招生方案,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招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7月15日—7月20日。
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1)网址:http://111.53.6.62:5080/index.jsp;
(2)登录大同市基础教育网(www.dtjcjy.com)点击“招生报名系统”栏目进行报名;
(3)搜索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服务”,点击“学生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报名方式:由学生家长根据自己的房、户、居住证等条件和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统一报名。在广灵县以外小学就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现场个别报名手续。学生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时请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2.审验:2024年7月15日-7月25日。
3.录取:2024年7月20日-7月25日。
各学校对资料审验通过的学生,按照梯次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4.补报志愿:2024年7月26日—27日。
参加学校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手续审验。
(三)报名条件
1.类别:
(1)小学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广灵户籍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
(2)初中
小学毕业的广灵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
2.网上报名且网上审验通过的无需再提交纸质审验材料,网上审验未通过到现场资格审验时需提交的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
(2)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
(3)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经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024年3月31日前办理)和营业地点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务工需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等;
(4)参加初中学校现场个别报名学生除提供上述所需的手续外,还需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信息明细》、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等信息。
3.其他情况说明
(1)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补验。学校招生时依据家长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无法鉴定具体家庭住址的,报名时需要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具体家庭住址证明。
(2)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3)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经公安户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在报名学校的录取资格。
(4)不得要求提供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包括: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随迁子女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时限要求不得超过6个月。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审验方式
1.审验组织
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县公安户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配合。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2.审验方式
采取现场审验和网上审验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公安户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网上审验。网上无法审验的由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验。
(五)录取方式
1.为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阳光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依照本学校所在学区范围和招生录取条件,结合本校当年招生规模轨制,合理确定录取梯次,按照梯次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2.具体录取梯次顺序为:
(1)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学生:
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学校学区内的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三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
(2)房户时间不足的学生。即符合其他基本条件,但房、户迁入时间不足。
(3)单迁户学生。即符合其他基本条件,但学生户口没有随同父母。
(4)有户无房学生。学生户籍在学区,但无正式房产手续。
(5)有房无户学生。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学区。
(6)挂靠户学生。即户籍落在其他亲友户口上。
(7)无房无户学生。房户均不在学校学区,但具有学校所在辖区居住证(居住卡)的随迁子女。
(8)与该校学区有关的其他类别学生。
3.关于部分学校的录取做如下说明:
县直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在学区内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本校应届小学毕业生可以对口直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六)照顾政策
1.根据《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山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群体教育优待工作。
2.凡属县委、县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相关人员子女可由县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随班就读。
4.落实我县关于箱包制作从业人员的相关子女上学帮扶政策。
(七)录取结果公布
1.学生家长可通过登录“大同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或“大同市基础教育网‘招生报名系统’栏目”查询录取结果(或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服务”,点击“学生报名”进入招生报名系统)。
2.新生入学通知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在8月10日前完成。
3.每位家长需按时按要求送子女到录取学校报到。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要向录取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限为一周。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六、均衡编班
(一)2024年的电脑均衡编班工作,仍实行由县教育局统一领导、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办法进行。公开编班统一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各学校严格按照新生录取名单组织编班。编班时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学生家长、新闻媒体记者等参与现场监督,分班结果当场公示,确保学校编班的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编班结果公平公正。
(二)为确保编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均衡编班工作实施方案,于2024年8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
(三)各学校要在学生家长等有关人员监督下组织进行座位分配并在教室适当位置张贴座位排列图。初次分配座位时原则上按照学生身高排列,以后要定期平行移动。各班级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座位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经核实后作出是否准予调整的决定。
七、学籍注册
要根据“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要求,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学籍注册和学籍异动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注册学籍时要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学校违规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八、工作要求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各招生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县教育局成立广灵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过程。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坚持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阳光招生。坚持公民同招、公平发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和便利性,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政策宣传,及时公布入学招生信息,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主动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
3.普通小学、初中都应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排随班就读。因重度残疾不能随班就读的,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需要送教上门的学生,相关学校要安排教师按标准送教次数开展送教上门,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工作台帐,确保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必须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学生流向。各小学要利用网上招生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本学校所属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升学去向,对未报名和未报到学生,要做到招生政策重点宣传,学生流向重点关注,严格排查,严防辍学。各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动员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建立学籍,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由乡镇人民政府填写意见,报县教育局同意并备案,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全覆盖。
5.各初中、小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阳光均衡编班。
6.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严禁提前招生、考试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纪律底线,主动接受家长、社会舆论监督。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到查验认真细致,登记一丝不苟,审核准确无误,结果公平公正。县教育局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如发现徇私舞弊、顶风违纪以及扰乱招生录取工作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附件1:
广灵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领 导 组
组 长:李维权
常务副组长:韩 霄
副 组 长:李宏权 王廷泽 刘胜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 波
成 员:李全生 薛惠萍 王存慧
董 泉 张 姝 董建军
全县各中小学校校长
附件2: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3
广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咨询电话 |
||
学校 |
电话1 |
电话2 |
广灵县实验中学校(原华电希望学校) |
15835248990 |
18335296343 |
广灵县壶泉小学校 |
13835244655 |
15536209780 |
广灵县第三中学校 |
13663624808 |
15340720099 |
广灵县第一小学校 |
15035282616 |
15635221707 |
广灵县东方红小学校(广灵六中小学部) |
13293522988 |
13633529407 |
广灵县第六中学校 |
13293522988 |
13633529407 |
广灵县壶泉镇翟疃小学校 |
18703423908 |
18335263908 |
广灵县壶泉镇王洼小学校 |
15034239133 |
18035266353 |
广灵县壶泉镇聚和小学校 |
13994344138 |
13994344138 |
广灵县蕉山乡西蕉山小学校 |
15935302508 |
18035291602 |
广灵县蕉山乡东蕉山小学校 |
13994409796 |
13393429136 |
广灵县加斗初级中学校 |
13593012046 |
13935250019 |
广灵县留疃九年一贯制学校 |
15835024516 |
15935215130 |
广灵县加斗乡西加斗小学校 |
15333024889 |
13293929285 |
广灵县加斗乡西石门小学校 |
13834261175 |
15386820516 |
广灵县宜兴乡西宜兴小学校 |
13513669594 |
15110761801 |
广灵县作疃乡百疃小学校 |
13834267489 |
18935233045 |
广灵县作疃九年一贯制学校 |
13835244566 |
13994450389 |
广灵县平城九年一贯制学校 |
13935290382 |
13393527340 |
广灵县斗泉九年一贯制学校 |
18734625946 |
18735237698 |
广灵县南村镇九年制学校(原南村小学) |
13835270646 |
13509726776 |
广灵县南村镇香炉台小学校 |
15235275201 |
15934029516 |
广灵县梁庄乡冯庄小学校 |
13834261575 |
13613401150 |
广灵县梁庄九年一贯制学校 |
13191124798 |
15835378903 |
广灵县望狐九年一贯制学校 |
13754938289 |
15235253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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