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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阳高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徐毅森 来源: 发表日期:2025-07-09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全面加强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大同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积极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政策精神,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

工作原则

(一)就近、免试原则。确保服务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便民、高效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逐步实现入学“一网通办”

工作职责

教育局负责制定和解释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方案、审核学校招生计划,维护管理网上报名系统,协调相关学校开展入学资格网上审验,指导协调招生录取全过程统筹协调未被各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学校负责政策宣传、学生房户等手续的审验、录取等工作相关小学负责协助学生家长进行网上报名,配合初中招生学校宣传招生政策工作。

四、招生录取

(一)方案制定

教育局制定并印发《阳高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招生学校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申请,并于7月15日前报教育局备案,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招生。

招生报名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小学毕业生。

2.报名时间

初中从7月20日开始,小学从7月21日开始。

3.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从今年开始,所有义教阶段招生工作必须在网上报名,没有走网报流程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或不予进行学籍转接,同时,要对招生学校校长问责。家长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www.sxzwfw.gov.cn)进行报名(登录网站-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下拉选择“教育入学”-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大同市”-选择“阳高县”-点击左侧“统一身份认证”-注册报名信息-开始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三)资格审验

1.审验组织

教育局统筹安排,县公安户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配合,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基教股发布的招生片区指导数据名单进行招生,不得私自违规招收未在招生片区指导数据名单中的学生,抢占其他片区生源。

2.审验时间

审验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7月25日。

3.审验方式

采取网上审验和现场审验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房户手续在报名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且所持房产手续类型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合同其中之一的进行网上审验。其他情况到学校现场审验。现场审验材料上,必须有校长的亲笔签字。户籍材料必须盖县公安户籍专章,房产材料必须盖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专章。

4.现场审验需提供手续

①学生及家长户口簿

②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

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随迁子女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时限要求不得超过6个月。

5.其他情况说明

①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补验。

②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经公安户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相关学校录取资格。

④学校不得要求提供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包括: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录取

1.为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阳光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依照本校所在招生片区范围招生录取条件,结合本校当年招生规模轨制,合理确定录取梯次,按照梯次原则依次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基本条件为:

具有招生片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一手房住户需具备一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三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

具体录取梯次顺序为:

①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学生。

②房户时间不足的学生。即符合其他基本条件,但房、户迁入时间不足。

③单迁户学生。即符合其他基本条件,但学生户口没有随同父母而是自己一个单独户口

④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分两种类型,依次为:住房在招生片区,户籍不在招生片区但属于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在招生片区,户籍不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⑤有户无房学生。学生户籍在招生片区,但无正式房产手续。

⑥挂靠户学生。即户籍落在其他亲友户口上父母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⑦无房无户学生。房户均不在我县行政区域但具有所报学校辖区居住证(居住卡)的随迁子女。

⑧与该校招生片区有关的其他类别学生。主要指学籍在我县县直小学,学生本人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但房户均在我县农村的学生。这部分学生需由教育局基教股按招生片区指导数据名单和学校招生计划数统筹协调,通过电脑公开摇号的办法划分片区,学校不得自行接收。

五)补报志愿

参加学校报名但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手续审验。

网上补报志愿时间:2025年7月26日—2025年7月27日。

学校现场审验材料时间:2025年7月28日。

(六)优待政策

1.根据《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山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群体教育优待工作

2.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随班就读。

)结果公布

1.学生家长可通过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www.sxzwfw.gov.cn)查询录取结果。

2.新生入学通知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在730日前完成。

3.每位家长需按时按要求送子女到录取学校报到。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要向录取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限为一周。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五、学情监测

初一新生入学学情监测于8月2日统一进行由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

六、均衡编班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工作,由教育局统一领导、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严格按照新生录取名单学情监测成绩性别组织编班。编班时要邀请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学生家长、新闻媒体记者等参与现场监督,分班结果当场公示,确保学校编班的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编班结果公平公正。届时,县教育局要组建巡视检查组,对各学校的编班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编班工作结束后,由教育局基教股第一时间保存编班原件备查,并进行复印,由学校张贴,纪检监察组留档。

2.为确保编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均衡编班工作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基教

3.均衡编班工作结束后,学校服务区内仍有应录未录的学生,履行补录后应当进行摇号选班,学校不得自行确定或家长选班。

4.各学校要在学生家等有关人员监督下组织进行座位分配并在教室适当位置张贴座位排列图。初次分配座位时原则上按照学生身高排列,以后要定期平行移动。各班级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座位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经核实后作出是否准予调整的决定。

七、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注册学籍时要严格执行“人籍一、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备受人民群众关注,招生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过程。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各学校必须成立志愿服务组,负责配合家长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工作。

(二)坚持阳光招生。严格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坚持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发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和便利性,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政策宣传,通过多媒体传播、校门口张贴公示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布入学招生信息,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主动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

严格规范管理。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学籍注册和学籍异动工作。严禁学校违规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学生流向。各校要利用网上招生平台及时准确掌握学校所辖范围内、本学校所属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升学去向,对未报名和未报到学生,要做到招生政策重点宣传,学生流向重点关注,严格排查,严防辍学。

(四)严肃纪律要求。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严禁提前招生、考试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纪律底线,主动接受家长、社会舆论监督。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政策规定,做到查验认真细致,登记一丝不苟,审核准确无误,结果公平公正教育局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如发现徇私舞弊、顶风违纪以及扰乱招生录取工作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附件1:阳高县202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阳高县县直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

附件3:阳高县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

附件4:阳高县县直小学及初中学校招生轨制及计划数

附件5:阳高县2025年小学毕业学生就读初中信息统计表

 

附件1:

 

 

阳高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仿彻

副组长:秦文湖  薛世来

成  员:张成忠  刘思平  曹杰纯  马吉胜  孙  帅  睢利震

        师建军  潘春伟  昝国权  解  云  许  伍  潘  甲

        兰学东  王振平  李培勇  康伟宏  张永强  任俊海

        尉盛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阳高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办公室主任:刘思平

办公室成员:魏华利  张纯玮  刘东

 

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阳高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制定招生方案,统筹协调未被各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督导学校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招生计划及招生信息公开等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综合协调,做好方案制定、招生工作培训、政策解读咨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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